来源:金禾影视 浏览次数:821次 添加时间:2018/11/26
网络视听内容审查与电视台内容审查即将并轨,政策新规终于靴子落地。
近日一则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的通知在同行间流传,通知对重点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含网络电影、网剧及网络动画)备案做出了新的规定。
按照现行规定,上述原创网络视听节目由网络播放平台进行备案,并由提供网络节目的公司以及网络播放平台内部具有审查员资质的团队,对内容进行“自审自播”。而新办法则规定,网剧、网大、网络动画等网生内容,由制作公司备案后提交省级广播电视局审核。审核流程包括在拍摄前对拍摄规划剧本的审核,以及成片后对上线成片的审核。网络平台只能采购由广电部门过审后,取得上线备案号的视听内容。
早在2016年12月在成都举办的第四届中国网络视听大会上,广电总局聂辰席局长在主旨演讲中明确指出,“要按照网上网下导向管理‘一个标准、一把尺子’的要求,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明确提出未来网剧审查标准将与电视台一致,电视不能播什么,网络也不行。”
近日记者向多位业内人士求证,得以证实新规属实。“新规意味着对台网内容审查的并轨,将于明年二月开始执行。”业内人士表示。
新规出台:意料之内,情理之中
“新规还未正式下发,可能在具体做法上到时候还会有一些更符合实际情况的变化。但这个事儿肯定是真的,新规属实。”当听罢记者逐条读完坊间流传的“网络视听节目审查新规”时,业内人士肯定地说。
新规有以下五条,根据与行业资深从业者的交流,记者下面先将新规逐条“释义”。
第一:网络电影、网络剧、网络动画片将于明年2月开始由节目制作公司(片方)进行备案(含节目规划备案及上线备案),不再通过网络播放平台进行备案;
在网络视听节目的备案方面,原本由网络播放平台,即优酷、腾讯、爱奇艺等视频网站对原创网络视听节目进行备案。新规规定由片方来备案,即谁出品谁备案的原则。
第二:节目规划备案提交后,在未取得规划备案号前(人工进行立项审核,发放规划备案号),不得进行拍摄(同电影、电视剧剧本立项管理要求);
新规规定,网络视听节目在拍摄前,需取得规划备案号,否则不得拍摄。这和电视剧开机前需向省级广电局取得“拍摄许可证”是一个意思。
第三:节目上线备案提交后,片方向广电提交成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节目上线备案号;
在经拍摄许可后进行拍摄、制作完成以后,成片需提交省级广电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发放上线资质。
第四:网络播放平台进行成片合作,须采买已经取得上线备案号的节目(购买还未发放上线备案号的节目,可能存在不能上线播出的风险);
“优爱腾”等视频网站只能采购取得了省级广电局发放的上线备案号的内容,如果购买了还未取得上线备案号的节目,则可能播不出来。
第五:新规实施后,所有备案节目要进行规划剧本审核及上线成片审核(一剧一审),过审后发放备案号。
一句话总结,网剧、网大、网络动画的剧本和成片都得由省级广电局审。不再与电视剧的审查机制区别对待。
“新规即将正式出台,但新规酝酿已久,并非突如其来的决定,大家都觉得这是情理之内、意料之中。”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广电总局:网上网下一把尺子,一个同心圆
正如业内人士们所言,网剧网大监管趋严、网台一个标准,已非朝夕之事。
网生内容自诞生以来,曾走过一段“野蛮生长”。相比传统传统电视剧从开拍前到开播的层层送审、先审后播相比,网剧的审查环境可以称得上“宽松”,由视频网站“自审自播”即可。
而近年来,监管的阀门也在逐步拧紧。从2015年起,监管层针对网生内容的政策频频出台,执行力度显而易见。2015年全国电视剧行业年会上,国家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和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公开表示将加强管理网剧和网络自制节目:“电视不能播什么,网络也不行”。2016年一批网剧、网大被广电局要求下架、整改,视频网站也对网生内容提出了登记备案的要求,并由视频网站统一盖章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2016年12月8日,在第四届中国网络视听大会上,广电总局聂辰席局长在主旨演讲中明确指出,“要按照网上网下导向管理,‘一个标准、一把尺子’的要求,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明确提出未来网剧审查标准将与电视台一致,电视不能播什么,网络也不行。”“对传播淫秽色情、无节操无底线内容的,对利用网络视听进行违法犯罪和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一定从严管理、依法打击,决不手软。”
在新规出台前,大型视频网站和知名公司制片方已经在主动作为,按照更高的标准来对待网生内容。“宣扬校园霸凌的不能拍,未成年人抽烟的镜头不能拍……”今年9月,一家制作网剧的小型公司对记者历数视频网站对原创网剧的内容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网站不予收购。”
就在今年10月3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对明星天价片酬、收视率(点击率)造假等推高制作成本、破坏行业秩序的问题采取措施。网络综艺、电视综艺嘉宾总片酬不得超过节目总成本的40%,主要嘉宾片酬不得超过嘉宾总片酬的70%;电视剧、网剧(含网络电影)全部演员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
网络视听内容和电视台内容在演员、嘉宾的片酬上被拉齐对待,这也被业界视为网台内容监管还将进一步并轨的信号。
业内人士:新规其实是一种供给侧的改革,有利于行业走向精品化
2011年以来,网剧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井喷期。2014年网大的概念又被提出。网络视听原创内容成为一个“富矿”,被各路入局者广为挖掘。
在市场的驱动下,网络视听产业链得到延展和融合,观众付费比例明显提升,新一代年轻人的观看习惯已经养成。
随着专业团队的加入,和监管环境的日益明朗,已经有极致精品的原创内容在网剧、网综领域出现了。这些案例不仅取得商业、口碑双丰收,还被海外播出平台买下版权,成为国产内容“走出去”的先行者。
但总体而言网络视听内容仍然鱼龙混杂,尤其是网大的精品化还迟迟未到来。网大的粗制滥造、“一窝蜂蹭热点”、劣币驱逐良币,也是最受业界诟病的。“如果网大的名声被做臭了,大家一听网大就觉得low,则对行业发展不利。”一位业内人士曾对记者表示。
同样的内容,在传统播出平台不可以播出,在新媒体渠道则可以广为传播,这样的错位并非理想状态。视听新规会对行业带来哪些影响?
“政策固然是一种限制,但限制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让整个行业的竞争变得相对公平。”视频网站相关负责人此前对媒体称。“网络视听内容要靠自己本身的实力和特色取胜,而不是钻监管的空子。应秉承艺术创作规律和专业水平,针对更精细的目标受众,制作更精良的内容。”
“其实在之前并无明文规定的时候,我们公司所作的网络节目就已经在向电视标准看齐了。”一家大型影视公司从业者告诉记者,“必须承认,很多网络视听作品从质量的角度来说是完全不过关的,但它们却充斥了市场,占用了大量资源。网生内容的监管提档升级,其实是一种供给侧的改革,有利于行业走向精品化,避免劣币驱逐量币。对引导创作肯定是有好处的,有效的纠正资本的盲目性,对专业的、实力强大的影视公司而言无疑都更加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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